日前,经日喀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发改委主任、娘麦公司总经理、桑珠孜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格桑欧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格桑欧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对娘麦公司违规预借国家扶贫资金造成损失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在项目贷款拨款、项目承揽、项目招投标、项目协调等方面进行权钱交易,数额巨大。
格桑欧珠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日喀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格桑欧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