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11-01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068℃

1.钦南区文峰街道中山社区副主任陈燕莎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文峰街道中山社区副主任陈燕莎在协助办事处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排查出低保对象赖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导致民政部门继续向已死亡的赖某某多发放低保金8740元,造成国家民生资金流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5月,陈燕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钦南区那彭镇那ĝX村党支部书记梁有论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至2017年间,那彭镇那ĝX村党支部书记梁有论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养老保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核查养老保险领取人黄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社保部门,导致社保部门继续向已死亡的黄某某多发放养老保险金5250元,造成国家民生资金流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黄某某家属将多领取的5250元退出。2019年8月,梁有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钦州市钦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