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9-11-0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2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近日,嵊州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甘霖镇施家岙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施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2016年,施波在担任施家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宅基地审批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关照,并非法收受当事人现金20000元,相关款项于2018年6月退还。2019年1月,施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鹿山街道江夏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谢其永非法占用土地问题。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谢其永在担任江夏村党总支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位于鹿山街道某水库边的3506平方米土地,违规建造别墅,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7月,相关违章建筑被全部拆除。2018年8月,谢其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绍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