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城郊街道财政所干部周景才失职失责问题。周景才在任原城郊乡财政所经管站站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对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时任石泉村主任余小亚非法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行为,导致800241元被挪用集体资金至今未还。2019年10月,周景才受到记过处分。
2.宁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杨斌、窗口管理科副科长周城乡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1月,时任宁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管理科科长杨斌与副科长周城乡在办理宁乡市某小区陈某、林某等7户的9宗房屋预告登记注销业务时,未对申请代理人提供的申办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代理人持伪造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注销业务,9宗房屋被转移登记。2019年7月,杨斌受到警告处分,周城乡受到记过处分。
3.白马桥街道办事处干部黄要钢违规决策问题。2010年5月,时任白马桥街道凤形山社区党总支书记黄要钢违规决策,私自同意将社区商铺地基转让金255.6万元存放在时任居委会主任刘干健私人账户。刘干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中挪用部分资金归个人使用。2019年5月,黄要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道林镇靳水村原党总支副书记蒋新武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1年,蒋新武任靳水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在未查明房屋归属的情况下,为村民黄某某在相关国土审批表格上签字盖章,导致村民龙某某名下的一间房屋产权错误办理到黄某某名下,给龙某某个人利益造成了较大损失。2019年5月,蒋新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