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典型案例震慑,切实督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规范履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鹿城区通报4起查处的拆征安置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原温州中国鞋都产业化项目建设办公室拆征科工作人员戴显坤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问题。2005年至2008年期间,戴显坤伙同鞋都办拆征科科长金某某、工作人员金某某、翁某某、王某某、陈某某(均已判刑)等五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违规丈量认定违章建筑、虚增拆迁面积、以他人名义建立拆迁档案、违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违规增购安置房面积等方式,帮助拆迁户叶某某等8人及2家企业违规谋取拆迁利益,侵吞国有资产,戴显坤从中非法获利9万元,收受现金8.7万元。2018年12月,戴显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南汇街道原政策处理与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兼改建办拆征安置科副科长徐凯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拆迁企业和个人谋利并收受好处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徐凯伙同南汇街道原党政办副主任叶林、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帮助龙沈工业区8号房屋违规获得“一翻三”拆迁补偿共计2509余万元,三人违法收受房屋所有人孙某给予的财物共计200万元。同时,徐凯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帮助温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承接南汇街道房屋拆除项目、安置房评估项目及拆迁代理业务,帮助龙沈村村民沈某某在已征地区域开设排挡,并收受财物共计70.4万元。此外,徐凯、叶林还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叶林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等违纪行为。2019年5月,徐凯、叶林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两人相关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南汇街道原办事处副主任占鹏程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拆迁工作并从中谋利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占鹏程利用分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干预和插手“城中村”旧房改造拆除工程,违规帮助多家企业或个人承接房屋拆迁、土方回填、废土清运、场地平整、道路拓宽等项目,违规帮助拆迁户享受“一翻三”安置赔偿,并以资金周转、借款等名义,索要、收受财物共计131.5万元。同时违规向拆迁户、从事房屋建设、拆迁的工作人员或老板无息借款共计88万元。此外,占鹏程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9年5月,占鹏程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相关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仰义街道拆征一科负责人单成银等人未正确履职致使未完全拆除房屋被重复征收问题。仰双工程房屋征收工作中,河岙南路1号房屋于2016年3月和2019年1月分别签订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和正式协议书。负责该房屋拆除工作及正式协议书签订经办人狄苏伟、复核人叶中上、科室负责人单成银,因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履职尽责,未到房屋拆除现场进行验收,直至2019年5月,该处房屋仍有13.64平方米未拆除。房屋户主获得拆迁补偿款项后一直使用该房屋,并被再次列入河岙新村片旧村改造范围,且已完成前期入户丈量及建档工作。2019年7月,单成银、狄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8月,叶中上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