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康市纪委监委现通报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杨杰不履行职责,未追逃重要犯罪嫌疑人问题。2005年至2010年,市公安局、汉滨公安分局至少4次安排部署抓捕和网上追逃工作,并对应上网而未上网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专门清理,时任汉滨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杨杰不履行职责,对赵健(汉滨区石梯镇人,恶势力团伙主要成员,现服刑)等多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未抓捕、未上网追逃,对未上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底子不清,致使多名犯罪嫌疑人一度未能受到法律追究。杨杰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还存在受贿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宁陕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梁开军,城关派出所城南警务室民警龚佑军,城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邓旭杰失职失责,对辖区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不力问题。2015年以来,居民赖某、徐某某(现服刑)等人在宁陕县城关镇城南社区一门面房长期无营业执照经营一发廊,并先后组织、容留、介绍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营利。2018年12月县公安局大清查专项行动在该发廊现场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后赖某、徐某某被判处容留卖淫罪受到刑事处罚。2014年至2017年,城关派出所辖区涉黄报警14起,无出警登记7起,未向主管部门反馈处置情况3起;城南警务室未对辖区特行从业人员建立治安管理档案,未对上述场所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以上有关问题,时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梁开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龚佑军、邓旭杰负有直接责任,3人同为黄赌毒“保护伞”。2019年6月梁开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佑军、邓旭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旬阳县白柳镇老龙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宏山强行阻工、强迫交易问题。2013年9月,李宏山伙同其子李康、李勋(现服刑)采取挖机、铲车围堵工地进场道路的办法,阻工一星期,最后以远高于招标价分包了旬阳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土石开挖工程。结算时,李宏山又强行虚加工程量0.9万方,并要求继续按超出审计价格近40%的合同价结算。李宏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9月恶势力主犯李宏山被判处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4、安康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焕荣涉黑涉恶问题。2014年5月,李焕荣涉嫌伙同他人在一医院迁建项目土建工程中串通投标;2015年2月,为索要工程款,李焕荣组织10余人对一公司多名人员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2016年2月,为强行供应砂石料,李焕荣涉嫌指使他人威胁一公司负责人,并切断其生产电源;2016年4月,李焕荣等人以锁门、恐吓等手段阻扰一园林公司施工,并索要20万元招标损失费。李焕荣涉嫌串通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2019年6月,李焕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扫黑除恶斗争必须久久为功。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纵深推进、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认真履职,补齐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