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康市纪委监委现通报7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旬阳县第十五届党代表、城关镇颜坡村党支部书记朱学琴,村党支部委员孙全国在移民搬迁中收受好处费问题。2009年10月颜坡村一组村民陈某某委托朱学琴协助办理建房手续,2011年2月陈某某建房获批。建房前,陈某某又请朱学琴帮助申请享受建房补助政策。经村委会研究报批,2012年8月陈某某享受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兑现后,为感谢朱学琴的两次帮助,陈某某取出1万元留给朱学琴,朱学琴考虑到陈某某建房手续和移民搬迁资料是与孙全国一同办的,便分给孙全国感谢费5000元。2019年10月,朱学琴、孙全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白河县教研室主任唐明玉违规收取试卷费问题。2014年春季至2018年春季,县教研室在教学质量检测工作中,违规向全县各中小学收取试卷费等费用78.8566万元,购买试卷等实际支付28.7526万元,结余资金中县教研室公务支出35.6390万元。县教研室违规收费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唐明玉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紫阳县东木镇第十五届党代表、镇民政工作站站长郑祥敏不正确履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4月东木镇民政工作站启动高龄老人补贴申报工作,9月各村统计数据经郑祥敏审核后上报县老龄办公室。郑祥敏工作不细致,对申报事项安排不具体,审核不认真,导致本镇39名高龄补贴可享受人员被漏报(含4名建档立卡特困供养户),无法享受高龄补贴(现已整改)。2018年12月,郑祥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石泉县喜河镇第十六届党代表、蔡河村蔬菜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年贵挪用合作社资金问题。2018年12月,石泉县喜河镇蔡河村蔬菜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年贵将个人账户存放的15.7835万元合作社资金,私自借给本村3名村民11万元,还用于个人开支2.3811万元,构成挪用资金等错误。2019年3月,陈年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宁陕农商银行江口支行客户经理黄同仁、原行长裴建军(现为城关支行副行长)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进行倒账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12月,为降低存款基数,黄同仁向本县城关镇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杨某某提出,借用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29万元用于倒账,经时任江口支行行长裴建军审批同意,黄同仁等将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29万元转至某个人银行账户,次年转回。2019年5月,宁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给予黄同仁记过处分、裴建军警告处分。
6、镇坪县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兵不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以来,刘兵在负责华坪镇尖山坪村、曾家镇向阳村、上竹镇庙坝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中,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同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导致未批先建违法占地2081平方米;2018年,刘兵在负责上竹镇发龙片区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中,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项目实施情况,未按规定报批项目地址变更情况,项目验收把关不严。2019年10月,刘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平利县正阳镇洪家坪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朱传慈违规开展诊疗活动问题。2017年5月,洪家坪村卫生室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县卫计局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朱传慈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4月,朱传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通报的七起典型问题看,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不严不实,不认真履职,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五大领域17类问题,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查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铁的纪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