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25日通报该省余江县、贵溪市、抚州市临川区等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余江县粮食局副局长饶成文等3人组团赌博被处分。
鹰潭市纪委通报称,2014年3月,余江县纪委、县公安局联合行动,查获饶成文(余江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银芳(余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昌(余江县教育局干部)等3人用麻将机进行赌博,并发现饶成文有挪借公款用于赌博挥霍行为。经余江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饶成文撤销党内职务、撤销粮食局副局长职务处分,所挪用公款全部追回,给予张银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建昌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7月,贵溪市第二小学校长吴维国组织16名教师用公款赴西安、华山等地旅游。经贵溪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维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参与公款旅游人员的违纪费用。
据抚州市纪委通报,4月5日(清明节),临川区罗针镇财政所所长李根祥违反规定,驾驶公车至抚北镇进行私人祭扫。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根祥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
4月5日,临川区西大街办事处聘用司机黄国荣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带其妻周某某和外甥女张某某至温泉镇翁坪村进行私人祭扫。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国荣党内警告处分,西大街办事处对黄国荣予以辞退处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对使用此车的领导给予廉情预警一次。
清明节当日,临川区农业局城内动物检疫站职工陈松荣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至唱凯镇进行私人祭扫。经区农业局行政会议研究,给予陈松荣行政记过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对区城内动物检疫站长给予廉情预警一次。
清明节当日,临川区安监局聘用司机李志文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送其姐夫陈某某至罗湖镇华溪院下亭子进行私人祭扫。经区安监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李志文公车私用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讨,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区纪委按照“用车管车”的原则,对使用此车的领导给予廉情预警一次。
4月2日,临川区粮食局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司机黄骥龙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赴私人宴请。经区粮食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黄骥龙公车私用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讨,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此外,对使用此车的领导给予廉情预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