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为“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永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鹤盛镇村镇办负责人杨镇远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对象财物问题。杨镇远主持鹤盛镇村镇建设办工作,具体负责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招投标管理等工作。2014年至2017年期间,杨镇远在工程发包、工程招投标方面对谢某甲、麻某某、谢某乙等人予以关照,并收受财物共计12.3万元。2019年8月,杨镇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南城街道中兴村党支部书记胡建友利用职务便利抬高土方运输价格并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7月,永嘉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南城街道某地块开发建设权,后因施工需要租用南城街道中兴村、前三村的土地。胡建友利用职务便利抬高土方运输价格。2017年11月,永嘉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以每方74元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获得该地块土方运输工程,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迫给予胡建友等人“好处费”共计245万元。2019年7月,胡建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东城街道原山仓村党支部书记王哲忠、该村委会主任王云利、副主任王云辉,原峙口村村委会副主任周元虬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王哲忠、王云利、王云辉和周元虬分别以帮助温州某金属公司做好征地补偿、青苗补偿等政策处理为由,向该公司索要好处费。2014年至2015年,该公司支付王哲忠、王云利、王云辉等人好处费92万元,支付周元虬好处费60万元。另外,王哲忠、王云利、王云辉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9年4月,王哲忠、周元虬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哲忠、王云利、王云辉和周元虬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