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龚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龚晖简历
龚晖,男,1972年9月生,汉族,湖南祁阳人,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1.07 广西梧州地区贺县师范学校学生;
1991.07—1991.10 待业;
1991.10—1996.06 广西贺县乡镇企业局干部(其间:1990.08—1993.06 在梧州地区教育学院函授大专班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6.06—1997.01 广西贺县公安局沙田派出所见习民警;
1997.01—1998.03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沙田派出所科员;
1998.03—1999.01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沙田派出所副所长(科员);
1999.01—2001.05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沙田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
2001.05—2003.01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其间:1999.09—2001.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1—2003.09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
2003.09—2004.0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2004.01—2005.04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5.04—2006.1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6.11—2006.1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党委委员、城中派出所所长;
2006.11—2012.03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2.03—2014.0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4.01—2016.03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6.03—2016.06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6.06—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