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五陂下派出所原教导员宋益林执法不公问题。2016年4月11日,社会人员陈某等人将五陂镇村民王某某打伤,经鉴定,王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宋益林违反群众纪律,接受中间人请托,故意有案不立,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9月,宋益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东区下埠镇胡家村榨立上组党小组组长胡庭菊违规占有使用公共资金问题。2018年2月,胡庭菊将上级下拨的47800元水利维修款中的30000元私自借给他人,其余17800元直至2018年9月才上交水利维修款10800元到组上,并将剩余的7000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9年9月,胡庭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张佳坊乡杨佳田村克扣低保金、套取救助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杨佳田村违规从低保户手中收回低保金33625元,并违规套取冬春救助款44000元,均用于村务开支。对此村党支部书记杨曙,时任村委会主任杨修武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8月,杨曙、杨修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房管局干部陈峰伪造证件为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骗取群众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7年,陈峰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为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骗取群众财物共计271.6万元,陈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9年9月、10月,陈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莲花县良坊镇黄源村套取国家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黄源村委会以造林补助及护林工资名义套取国家资金99664元用于村务开支。对此,村党支部书记胡金文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9月,胡金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