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池县乔河乡张岔村原文书周相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周相余在担任该村扶贫互助社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互助社扶贫资金8万元归个人长期使用。2019年3月,周相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7月,周相余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所挪用扶贫资金追缴财政。
2.镇原县开边镇兰沟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至2019年,兰沟村共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3.69万元,用于村委会及前庄村民小组日常事务支出17.87万元,结余5.82万元。2019年6月,时任村委会主任贾国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波、村委会副主任刘玉龙被告诫约谈,结余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3.正宁县三嘉乡狼牙坬村村委会副主任马智权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8月,马智权在负责本村高位水塔经营管理工作中,因管理不善,致使该水塔因安全隐患问题被拆除,造成较大财产损失。2019年7月,马智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环县毛井镇丁连掌村虚报套取梯田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丁连掌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两次为30户非贫困户实施机推梯田项目247.3亩,违规享受补助资金12.36万元。2019年8月22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魏俊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环县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股股长郭伟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2月,郭伟在联系指导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录入业务过程中,工作不认真,导致录入数据之间出现漏项和矛盾,被省上通报。2019年8月,郭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庆城县马岭镇贺旗村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8年,贺旗村将424.4亩集体林场退耕后虚报在群众名下,套取补助资金78.59万元,用于村务支出66.87万元,结余11.72万元。2019年9月,贺旗村党支部书记陈万义、村委会主任陈义举以及村委会副主任贺军伟、胡彦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分管林业工作的马岭镇副镇长杨德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结余资金追缴财政。
7.正宁县西坡镇韩坳村七组组长张俊儒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张俊儒虚报公益林面积101.2亩,骗取补助资金6183.32元归个人使用。2019年9月,张俊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8.宁县春荣镇万塬村党支部书记梁占明虚报冒领护林员劳务费问题。2016年至2018年,梁占明利用职务之便,将长期在外务工的儿子上报为公益林护林员,违规领取护林员劳务费20400元。2019年9月,梁占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收缴财政。
9.镇原县马渠乡三合村违规评定低保户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三合村将4户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群众违规评定为低保户,共发放低保金40756元。2019年3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