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近日,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民政办主任张宗林、干部甘海娟,河南街村委会委员、低保专干王勇履职不力问题。张宗林、甘海娟、王勇履职不力,对低保户信息核查不准确,导致辖区12名低保户去世后仍领取低保金共4.66万元。张宗林同志、王勇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海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武功县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昌,普集街社区农业办主任郁森创,普东村党支部书记张岁红违规申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问题。2017年上半年,张岁红以本村3名贫困户的名义,向普集街社区农业办申请15万元发展养殖业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郁森创未严格审核申请贷款资料,并代替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送县扶贫办审核;李昌未仔细审核便签字盖章。之后,张岁红将这15万元入股其经营的建材城。李昌同志、张岁红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郁森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乾县王村镇民政办副主任司立林履职不力问题。司立林对索村申报的各类民政救助资金,不认真核实,造成国家救助资金1.14万元被村干部骗取挪用。司立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礼泉县靳宝善图书馆副馆长赵灵芝工作纪律涣散问题。赵灵芝在任昭陵社区皇城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组组长期间,长期脱岗。赵灵芝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安吴镇崇德村村委会主任、互助资金协会会长王雪利违规出借互助资金问题。王雪利两次将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借给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王雪利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出借资金已归还。
6.三原县陵前镇政府城建办干事周栓民履职不力问题。周栓民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审核,致使9400元危房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周栓民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7.永寿县监军街道办永安村党支部原委员兼报账员安志愿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安志愿在任永安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弄虚作假,为村民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1.3万元。安志愿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长武县巨家镇四合村村委会原主任潘继生违规套取农机补贴等问题。潘继生以3户贫困户的名义购买农用机械,套取农机补贴1.01万元。同时,违规为其母办理低保。长武县监委责令潘继生辞职,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缴,农用机械已收回。
9.旬邑县太村镇琅琊洼村党支部书记王小含优亲厚友问题。王小含未经村民评议和会议研究,私自将其父母上报为低保户,领取低保金、电费补贴、取暖费共计4940元。王小含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10.淳化县方里镇桥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忠芳违规重复申报“三告别”补助问题。刘忠芳明知特困建房户刘树波已享受“三告别”建房补助2万元,又重复申报,导致该户重复享受1万元。刘忠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咸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