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阳春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孟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孟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补贴、奖金;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以虚构开支手段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
李孟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孟文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阳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