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德清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德清县钟管镇茅山村会龙桥村民小组组长何根田擅自转让参保指标问题。2011年9月,何根田未按规定召开村民小组户主会议,擅自决定将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给会龙桥村民小组的4个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参保指标转让给他人,并收取每个指标2000元的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元,用于本组年终结算分配。何根田作为村民小组组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何根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德清县莫干山镇高峰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华擅自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6月,张明华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擅自决定为村干部购买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投保费用由村集体资金垫付。2013年至2016年,共计向高峰村村集体借款人民币94470元,2019年1月,在镇纪委的督促下,张明华等村干部将借款全额归还。张明华作为高峰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11月,张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