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港区石门寨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李春艳违规采购、销售药品问题。2004年8月,李春艳以石门寨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名义承包了该院药品采配中心。2016年6月,药品采配中心被撤销,李春艳在没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以石门寨镇中心卫生院名义采购药品共计357.28万元,以药品采配中心名义进行销售。2019年11月,李春艳受到撤职处分。
2.市第三中学教师李强有偿补课问题。2019年7月,李强在校外私自开设补课班,利用在职教师身份引导介绍本班及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补课费用3.9万余元。2019年8月,李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所收补课费用已全部退回。
3.抚宁区坟坨管理区任各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亢林林冒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2月,亢林林未经村民张某同意私刻其印章,领取了张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5万元,直至2015年10月张某多次催要后才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返还。2019年10月,亢林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卢龙县木井镇大道上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景利、村委会原主任贾桂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杨景利、贾桂宝向该村36户危房改造户收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5.95万元,用于补给未被批准的危房改造户以及该村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租车费、复印证件材料费等费用支出。2019年11月,杨景利、贾桂宝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