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曙区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海曙卖面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集体企业)原法定代表人阮忠夫职务侵占问题。2016年12月,阮忠夫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小区内场地出租收入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后陆续将其中21900元用于其本人吃喝及购买香烟开支。此外,阮忠夫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9年4月,阮忠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海曙区横街镇竹丝岚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兼村文书陈作义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底,竹丝岚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兼文书陈作义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村民徐某某和陈某某被错误纳入低保对象并领取低保金,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陈作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