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正风肃纪工作成果,近期,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乐安县供水公司原经理黄玉青违规收取已取消的水表立户费问题。2015年至2019年7月,黄玉青在担任县供水公司经理期间,执行上级政策“搞变通”,以安装及材料费的名义向个人、单位或企业等用户违规收取已明确取消的水表立户费,合计17614户,金额达1100.37万元。经查,黄玉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黄玉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县供水公司经理职务。
崇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甘旭军在推动项目建设中慢作为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甘旭军在县疾控中心检验大楼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规定跟踪督办一期工程施工单位足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导致一期工程未能及时综合验收、决算审计并交付使用。此外,甘旭军对县疾控中心检验大楼二期工程进度推动不力,督促工程进度大多停留在口头或电话交办,作风不严不实,造成该项目无法按期完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甘旭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乡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徐志华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11月起,徐志华由区教育局指派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教育局工作窗口负责行政审批工作。2019年8月26日,徐志华在工作期间,违反窗口人员管理制度,未佩戴工作牌且串岗聊天。次日在被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通报后仍不正确履行职责,反而故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大声喧哗,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引起围观,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徐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黎川县社苹乡团星村村委会委员王建华擅离职守及帮扶工作不到位问题。2019年以来,王建华多次无故缺席乡、村两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在4月至6月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多次擅自脱岗,影响了团星村脱贫攻坚工作。另外,王建华作为贫困户尧某的帮扶责任人,未正确履行帮扶职责,对尧某家中卫生厕所漏水问题未及时沟通解决,也未向乡政府、村委会反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王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