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李东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东光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东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以权谋私,大肆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东光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