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被私欲蒙蔽了,终酿成大错,我愧对党组织,愧对群众对我的信任,我接受组织的处理,这是我该受到的惩罚……”面对组织的处理决定,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买单的马关县金厂镇政府民政办杨生祥双眼里充满了悔恨。
经查,杨生祥在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间,利用其担任马关县金厂镇政府民政办(后更名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及作为金厂镇老寨村委会野牛坪村小组工作队员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低保户、审核制作虚假花名册的方式,套取农村低保金共计72021元归个人非法占有。2019年3月,马关县纪委给予杨生祥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11月,马关县法院判决杨生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9年12月,县监会给予杨生祥开除公职处分。
【执纪者说】
低保金作为国家救灾救济资金,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杨生祥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私欲作祟,心存侥幸,忘记了国法和党的纪律,背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其违纪违法行为注定要为之付出代价。作为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改造,随时随地都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要触碰纪律红线,必将换来党纪法规的严惩。(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