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2019-12-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6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永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城西新区月桂村党支部委员马军焘纵容近亲属违规承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2年7月,城西新区原后金龙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任村党支部委员马军焘明知其父亲马某通过挂靠某工程公司参与投标却不予制止,并在该公司中标后在工程承包合同上签字。工程竣工后,马某领取工程款73.3万元。2019年12月,马军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先镇长川村党支部书记施满团不正确履职问题。2012年至2016年,唐先镇长川村违反集体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先后将箬头水库、道臼园厂房(原长川小学)等集体资产出租或续租,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施满团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责任。2019年2月,施满团受到诫勉处理。

3.舟山镇申亭村党支部委员王同高重复领取误工补贴问题。2015年4月,永康市光明送变电工程公司某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涉及舟山镇申亭村塔基的政策处理工作由王同高等人负责。2016年5月,工程完工后,王同高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从村集体领取误工补贴。政策处理期间,王同高同时参与该村污水管网、垃圾分类、雨水管安放等工作,并按照每天80元的标准从村集体领取误工补贴。王同高重复领取误工补贴共计3120元。2019年12月,王同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退回村集体。

4.东城街道塔海经济合作社会计徐贤横违规领取交通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徐贤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村集体领取2016年、2017年交通补贴共计800元。2019年11月,徐贤横受到诫勉处理,违规领取的补贴退回村集体。

5.西城街道周塘村党员徐雄文骗取政府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4月,徐雄文与西城街道藻塘村签订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协议,商定待验收达标后,由藻塘村申报领取政府补助资金支付其推广安装费用。后徐雄文通过临时摆放、虚假安装的手段通过达标验收,骗取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11万元。后徐雄文向公安机关退出违法所得。2019年8月,永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雄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9年12月,徐雄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金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