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1.祥龙公司平台业务部经理杨欣磊等6人公款吃喝、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6月28日,杨欣磊等六人在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期间参加该公司公款宴请,在武汉太子酒店东湖店消费3861元,另饮用茅台酒6瓶。6月29日返京时,每人收受一份武汉特产食品,价值共1268元。杨欣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潜江首创博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鄢烈松违规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土特产等问题。2019年1月,鄢烈松个人决定公款购买面值1000元共计51张超市购物卡,并从公司业务招待费中报销22400元。2018年,鄢烈松个人决定公款购买土特产涉及金额11075元,并从公司业务招待费中报销。鄢烈松个人决定将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公司购买香烟费用共111156元以酒水名目报销。鄢烈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南方区域)副经理张恩鹏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张恩鹏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驾驶公车外出过夜。张恩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市政集团第一工程处项目总经济师闫志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问题。2018年端午节期间,闫志鹏违规接受分包商在安徽省巢湖、九华山、太平湖、黄山安排的旅游和宴请,消费一万余元。闫志鹏还收受部分分包单位赠送的中华牌香烟4条、白茶2盒。闫志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城建集团土木工程总承包部天津分公司副经理、北戴河西部水厂及引配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执行经理揭晓余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预付卡问题。2018年2月,揭晓余违规使用三里河项目剩余的现场经费违规购买6万元预付卡。揭晓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燃气集团第四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秀伟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张秀伟等人在重庆克罗姆表厂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期间,未向组织报告,赴遵义、黄果树、苗寨景区旅游,部分旅游费用由公款支付。张秀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购买、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而且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上述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四风”隐形变异要时刻防范,早发现、早查处,对“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严查快处、及时回应,对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要求的一律公开曝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