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职工刘荣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拒不执行组织安排的问题。2019年3月15日,根据景洪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要求,刘荣根被单位安排到勐龙镇南嗨村委会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刘荣根以家庭存在现实困难等为由,拒不执行组织安排。2019年3月18日,经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刘荣根到勐旺管护站工作,但刘荣根仍以家庭困难需要照顾为由,再次拒绝服从组织安排,并且在3月18日至4月8日期间,刘荣根既未到勐旺管护站履行工作职责,也未到国有林场上班,在景洪市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拒不执行上级组织对其委派的驻村扶贫工作任务、工作调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30日,刘荣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勐海县勐海镇曼真村委会曼飞龙小组组长岩扁侵占村民补助金的问题。2011年,勐海镇曼真村委会曼飞龙小组涉及危房改造8家,补助金额为每户10000元。2012年3月,危房改造补助款打到农户“一折通”后,岩扁利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便利私自截留8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金50%,共计4万元。2019年4月30日,岩扁被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勐海县勐宋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许永先、工作人员冯勇,勐宋乡蚌龙村委会主任师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4年、2015年勐宋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许永先、冯勇、师二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报建房补助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勐宋乡蚌龙村委会村小组原会计说四在享受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款22000元后,2015年再次享受同一幢房屋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5000元。2019年7月17日,许永先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冯勇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师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勐海县勐宋乡蚌龙村委会副主任说四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2014年6月,说四利用担任村民小组会计的职务便利,欺上瞒下,以其父亲的名义为自己新建的房屋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2.2万元;2015年6月,再次利用同一栋房屋以个人名义重复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2019年8月19日,说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1.5万元违纪所得。
5.勐腊县曼腊木材检查站站长杜国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7年7月,杜国宾作为勐腊县曼腊木材检查站站长,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在收到上级有关清退贫困对象中国家公职人员的文件后,未组织本单位职工传达学习,导致本单位职工不知晓文件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做好清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22日,杜国宾被给予通报问责。
6.勐腊县林草局职工依艳、易武镇曼腊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刀军荣、易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刀易学、易武镇倮德小学教师赵建荣、易武镇曼腊中心小学教师曹忠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依艳、刀军荣、刀易学、赵建荣、曹忠伟5名干部在勐腊县国家公职人员建档立卡户家属清退工作中,明知家属或本人早在2013年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却未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直至2018年11月相关家属才被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3月20日,依艳、刀军荣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2月25日赵建荣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曹忠伟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2019年3月22日,刀易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勐腊县卫计局原局长李树林,副局长李莉、邓仕发、依拉囡,勐腊县磨憨镇卫生院原院长金家德、李文发,勐腊县纪委驻县卫计局原纪检组长李刚等8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勐腊县磨憨镇中心卫生院财务人员杨某违反财经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截留贪污各类款共计790546.99元,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补助款16698.24元。2017年至2018年5月,勐腊县卫计局对磨憨镇卫生院开展三次财务督导检查,其中两次发现杨某存在侵吞、挪用公款的问题,但未予以高度重视,而是两次召开局党组会作出给予对杨某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相适应的处分决定。因长期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最终导致杨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截留贪污公款数额巨大的严重后果。2019年4月28日,李树林、李莉、李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仕发、依拉囡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金家德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文发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金丽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8.勐腊县原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钟建荣在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承揽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牟利的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钟建荣在任勐腊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县农委办副主任期间,默许其姐夫宁某某在其分管领域承建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宁某某在扶贫项目承揽过程中说情打招呼、为亲属牟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28日,钟建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