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经南木林县委批准,南木林县纪委监委对南木林县职教中心原校长次旺罗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次旺罗布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福利、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并随意出借、赠送给他人使用;弄虚作假,套取“三包”经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因工作失责失察,财务管理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单位冲账报销凭证存在大量虚假票据;以权谋私,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次旺罗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日喀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次旺罗布开除党籍处分;由日喀则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