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庆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庆雄政治上蜕变,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购买使用公务车辆,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律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和不法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调整土地容积率、改造“三旧”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庆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庆雄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庆雄简历
李庆雄,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广东汕尾人,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任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8月任海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
1999年10月任陆丰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0年2月任陆丰市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3年2月任陆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西藏林芝地委常务副书记、省第四批援藏工作队领队
2007年8月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1年8月任潮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年1月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年6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2018年6月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9月被免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撤销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