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朝阳区规划艺术馆违规发放实物福利问题。2019年3月,规划艺术馆在“建馆九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使用公款人民币11274.7元采购被子、电煮锅等物品,向55名员工发放。2019年11月,区规划艺术馆时任馆长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东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令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8月,张令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餐费人民币2648元。2019年12月,张令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太阳宫乡莱太花卉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强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0月,李强私自驾驶莱太花卉公司公务用车赴八达岭陵园进行扫墓活动,产生燃油费共计人民币351.12元。2019年12月,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金朝阳公司时任经理李默、副经理孙翔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金朝阳公司集体研究决定使用公款出国旅游,同年组织36名员工赴法国、意大利等国旅游,花费公款人民币100.2万元。同年7月至8月,李默擅自决定同孙翔等人赴美国、加拿大旅游,花费公款人民币43万余元。2019年12月,李默、孙翔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东湖街道安监科原科长杨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杨满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健身卡8张(每张价值人民币1500元),并向科内同事分发,其本人使用1张。2019年11月,杨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6.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安保管理部原副经理王宝生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9月,王宝生因其女结婚宴请亲朋,期间违规收受10名下属员工礼金共计人民币3800元。2019年10月,王宝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