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典型案例

2020-01-31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032℃

1.杞县苏木乡高庄村隐瞒疫情信息、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杞县纪委对苏木乡高庄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调查,发现该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范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要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1月9日至1月23日由武汉返杞共7人,其中5人(含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振生女婿)信息隐瞒未报,也未对武汉返杞人员采取任何隔离措施。该村宣传、管控工作缺失,与周边村三条出路口均未设置卡口,也没有安排人员值班,群众防疫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防疫安全隐患。1月30日,经杞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振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主任田树香、村文书张辉、村治安主任刘彦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卫生工作)、分包高庄村包村干部刘培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副乡长职务;给予乡党委书记于翔、副书记于兆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木乡纪委书记侯磊、分包苏木乡疫情督导工作的杞县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吴立强诫勉谈话;给予分包联系苏木乡工作的杞县检察院检察长许鸣霄通报批评,由杞县县委对其谈话提醒,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不力、敷衍整改问题。1月27日,市疫情防控督查组对示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金耀街道办事处高屯社区内空无一人,无防疫值班人员,无防疫宣传物品;金耀街道办事处魏都社区无任何排查记录,无任何登记表,宣传桌上无任何防疫宣传物品,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闲聊天,社区负责人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1月28日下午,示范区纪工委对两个社区开展“回头看”,发现魏都社区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防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提出通报批评;责成金耀街道办事处给予魏都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春玲、居委会主任叶国瑞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孙随生予以诫勉谈话。

3.龙亭区柳园口乡刘庄社区党支部书记贾金才瞒报疫情信息问题。1月25日晚,柳园口乡刘庄社区“两委”召开疫情排查部署会时,“两委”成员在会场询问贾金才其子务工返乡情况,贾金才隐瞒其子从武汉返乡的事实,直到1月26日下午,包村干部和社区“两委”入户排查时,贾金才才承认其子是1月16日从武汉务工返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龙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金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