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北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02-28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 热度:1109℃

日前,经巴中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北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北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目无规矩,擅权妄为,在职务晋升中跑官要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职务调整、晋升中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不法工程项目实施人沆瀣一气,“亲”“清”不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投标并违法发包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占侵吞单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的部分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对所在单位向管理服务对象大肆索取财物问题负直接责任。

赵北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单位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巴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北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经赵北平本人申请,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同意其辞去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其南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依法相应终止;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