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文水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李晓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晓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违规在企业入股获利;工作失职失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李晓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晓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晓娥简历:
李晓娥,女,汉族,1962年2月生,山西方山县人,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任文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9年11月,任文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纪委书记;2010年4月,任文水县委副书记、县长、纪委书记;2011年2月,任文水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6月,待安排;2013年9月,任吕梁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2017年12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