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鹿镇大坛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陆雄、村委副主任胡志远收受危改户辛苦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陆雄在担任大坛村委文书、大坛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收受2户危改户送给的辛苦费共计6000元;2012年,胡志远利用其担任大坛村委副主任职务之便,收受2012年2户危改户送给的辛苦费共计700元。另外,胡志远在2017年12月被批准成为预备党员和2018年12月转为正式党员时未向党组织主动说明此问题。2019年12月,陆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志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州镇坡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陆宝英在危改工作中失职失责和在冬春救助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陆宝英在明知本屯一村民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在其评定报告上签字并上报镇民政办,使其违规获得2015年度危改补助1.83万元。另外,在2017至2018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中,陆宝英明知其父亲户不符合救助条件,仍将其上报给民政办,使其父亲户享受2017至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金500元。2019年12月,陆宝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乔利乡兴科村村委会计韦启环在农村低保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至2018年,韦启环在协助乡政府开展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未注重入户开展核实工作,使其包片的屯中一外嫁女领取低保金3340元。2020年1月,韦启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