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

2020-03-2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6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日前,舟山市纪委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

1.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亚舫隐瞒不报个人事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李亚舫(2017年3月退休)受聘于福建某公司,协助参与该公司在舟一项目的前期有关工作,期间共获取报酬59万元。2018年4月,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时,李亚舫隐瞒其兼职取酬的事实,并作出承诺签名。2019年11月,李亚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所得。

2.舟山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属国企)原副总经理汪湖宁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汪湖宁在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舟山市海光石油公司经理,自定薪酬标准,获取薪酬19.48余万元。此外,汪湖宁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汪湖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所得。

3.舟山市农业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沈方磊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07年至2014年,沈方磊在兼任市舟丰机电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属国企)监事及法人代表期间,违规领取报酬1.45万元。2019年5月,沈方磊受到诫勉谈话,并退缴违规所得。(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