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原主任陶某哲涉贿一事,因曾于2013年5月被网络举报从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时隔近一年后,今年4月2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陶某哲正式“落马”的消息。
5月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按照自侦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规定,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陶某哲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
2013年5月初,多个网站爆出署名深圳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医生的举报帖,称麻醉科主任陶某哲涉贪过千万,事后又在网络上出现“网帖对战”,致使举报事件陷入嫌疑的漩窝,并迅速引发了媒体与公众的关注。
据检方介绍,几乎在网络举报的同时,检方、纪检部门已介入了该案的调查。时隔近一年后,根据检察机关对网上举报线索的初查,以及深圳市纪委对投诉问题调查后的线索移送,深圳市检察院最终于2014年4月18日正式对陶某哲立案侦查。现今,陶某哲以及行贿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也同时被逮捕。
检方通报称,陶某哲在担任深圳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在医院新建外科大楼设备采购的招标过程中,深圳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其提供了该公司代理的某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等,陶某哲据此向医院提出招标设备的具体要求,并帮助该公司顺利中标。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专程送上“大礼”,并借陶某哲出国参加会议等为由,先后呈上好处费共计人民币数十万元。
据了解,在陶某哲帮助该公司中标的这一单犯罪事实中,医院从该公司及相关公司采购的设备价值共约人民币600多万元,陶某哲从中收受了数十万元的“好处费”。陶某哲是否还有其他涉嫌犯罪的事实,目前仍在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