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苏山乡彭埠村原党支部书记陈齐林违规克扣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7年,陈齐林克扣该村某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并要求其购买4条香烟(折价1800元),两笔财物均被其个人收取。陈齐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陈齐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修水县东港乡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郑焕国违规收取易地搬迁押金等问题。经查,2016年,郑焕国违规收取1户村民易地搬迁押金35000元,并将其存于个人银行账户;2012至2018年,郑焕国违规收取20户村民建房押金共计53250元,长期未归还。郑焕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郑焕国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押金已全部退还到位。
濂溪区新港镇乌石山村村委会主任朱少清在新农村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正确履职问题。经查,2018年,朱少清作为乌石山村新农村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在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中,没有对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实地检测,并在明知第三方机构抽样审核发现了施工方虚报工程量的情况下,未要求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损失138571.56元。2020年2月,朱少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口县舜德乡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煜娟违规使用产业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18年,杨煜娟组织高桥村村委会集体商议,违规将湖口县农业局向高桥村枫桥油茶合作社下拨的农业产业扶贫奖补资金3.5万元挪作他用,杨煜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杨煜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九江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