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一、揭东区新亨镇五房村“两委”干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费问题
2014年新亨镇五房村有15户贫困户申报该年度危房改造补助。在申报过程中,该村“两委”干部商议,在补助款到位后,向每个补助对象收取8000元。2015年7月,2014年度危房补助款到账后,该村党总支副书记廖优华根据此前村“两委”商议的决定,向各补助对象每户收取8000元,合计12万元。除1.44万元用作该村危房修缮费用外,余款10.56万元于2015年年底被“两委”干部廖福彬、廖优华、廖碧喜、廖汉昌、廖稳标、廖永兴、廖金惜、廖艳8人平分,每人各分得1.32万元。2019年7月,以上8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惠来县神泉镇鳌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松坤骗取五保供养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11月,惠来县神泉镇鳌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松坤在明知其岳母不符合五保户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其申报为五保户。申报获批后,“五保供养证”及存折由王松坤妻子保存,至2018年8月持续领取五保供养金2.88万元。2016年2月,王松坤又以分散供养五保户身份为其岳母申请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9月,王松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五保供养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均全额退回镇民政办和县财政局。
三、普宁市大坪镇善德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问题
普宁市大坪镇善德村三户村民先后在2013年、2015年以“异地非集中建新”改造方式申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时任善德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房荣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这三户危改户实际未按“异地非集中建新”方式改造,仅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固维修。为按时完成验收工作,房荣方等人安排三户危改户到其他村民的新建楼房前拍照,假冒新建房屋相片存入改造户档案,并擅自代替镇包村干部在验收表上签名。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房锦余及时任大坪镇党委委员、善德村危房改造验收小组组长温陈东没有实际参与验收工作,也在该验收表上签名确认。因上述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问题,三户危改户得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15年违规领取危房补助资金合计4.95万元。2019年12月,温陈东、房锦余、房荣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揭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