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中共鹰潭市纪委、鹰潭市监委对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万晓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晓鸣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万晓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万晓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万晓鸣简历
万晓鸣,男,1958年12月生,汉族,江西进贤人,大学文化,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10月至1980年10月,抚州农校农机专业学习;
1980年10月至1984年1月,进贤县下埠公社公安特派员;
1984年1月至1984年9月,进贤县下埠乡党委委员;
1984年9月至1988年12月,进贤县前坊乡纪委副书记、书记(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88年12月至1991年5月,进贤县前坊乡党委副书记;
1991年5月至1992年11月,进贤县前坊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1992年11月至1995年9月,进贤县前坊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1995年9月至1996年9月,进贤县温圳镇党委书记;
1996年9月至2001年12月,进贤县温圳镇党委书记兼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学习);
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进贤县民和镇党委书记;
2002年11月至2006年6月,进贤县委常委、民和镇党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进贤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进贤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进贤县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
2019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