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云城区云城街道岔路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云城街道岔路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和向云城街道办报备审批,以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5.55万元,其中,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洪违规领取0.775万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报账员刘锡文违规领取0.925万元。2019年4月,范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锡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罗定市罗城街道区屋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和5月,未经居民会议同意,罗城街道区屋社区居委会干部集体讨论通过,使用居委会集体经济收入,以“元旦补贴”“五一补助”的名义向8名居委会干部发放节日补贴每人每次500元,共计8000元。2019年7月,区屋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委员陈丕义等8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主动全额退缴。
三、新兴县簕竹镇榄根村委会干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4月,时任榄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启荣召集村干部集体到新兴县某酒店聚餐并饮用洋酒,聚餐费用2636元在村委会入账报销。案发后,梁启荣等人主动退还违规聚餐的费用。梁启荣、温尚仁、欧彩凤、吴志祥、何伯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梁启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尚仁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计生专干何建东受到诫勉处理。
四、郁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科级干部莫永智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2013年,时任郁南县统计局局长莫永智违规用公款12.18万元购买土特产送礼。莫永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云浮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