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那曲市色尼区委批准,色尼区纪委监委对色尼区水利局原局长易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易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与行贿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在担任色尼区(那曲县)水利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借支给他人、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易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那曲市色尼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色尼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易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色尼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易刚简历
易刚,男,汉族,1983年8月生,四川营山人,大学文化程度,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古露镇科员;
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水利局科员;
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尼玛乡政府副乡长;
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尼玛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水利局副局长;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副局长;
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水利局局长;
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西藏自治区色尼区水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