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05-27 来源:武威市纪委监委 热度:1105℃

1.原凉州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长征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郭长征先后赴甘南州、银川市、兰州市、敦煌市考察学习,4次多报销差旅费780元。此外,郭长征还存在监管干部职工不到位,致使单位多次发生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19年11月20日,凉州区纪委给予郭长征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多报的差旅费予以清退。

2.凉州区天马湖管理处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潘好伟、副主任赵丽违规发放并领取慰问金问题。2018年1月,潘好伟、赵丽在发放一线职工元旦、春节慰问金时,弄虚作假、扩大范围发放且个人领取慰问金。2019年11月20日,凉州区纪委给予潘好伟党内警告处分,凉州区监委给予赵丽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8800元慰问金收缴财政。

3.民勤县东湖镇下润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县老龄委干部)刘祥元虚报冒领津补贴问题。2018年,刘祥元在驻村帮扶工作期间,根据县民政局安排,继续从事民政局办公室、项目招标、公务出差等工作,违规多领取驻村伙食补助4120元,乡镇岗位津贴3200元,民政局信访岗位津贴320元。2019年12月24日,民勤县纪委给予刘祥元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7640元津补贴收缴财政。

4.古浪县总工会违规接待、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9月,古浪县总工会时任主席吴菊玲、副主席冯天平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之后产生餐费18715元;吴菊玲违规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土特产品等礼品,产生费用14754元。此外,古浪县总工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24日,古浪县纪委分别给予吴菊玲、冯天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古浪县监委给予县总工会时任出纳张百文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5.天祝县毛藏乡违规支出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7年11月,天祝县毛藏乡经时任武装部长李福元审核、时任副乡长郜金瑜审批,报销23场(次)会议费用15383元,其中12场(次)会议无会议记录,虚列9920元,用于支付乡政府无公函公务接待产生费用且支出的公务接待票据中未附接待清单。2020年2月22日,天祝县纪委分别给予李福元、郜金瑜及毛藏乡财政所时任干部杨德龙党内警告处分,天祝县监委分别给予李福元、郜金瑜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