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近日,辽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辽阳县隆昌镇吉祥村经管员王广权在取消低保户低保待遇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7月,王广权为隆昌镇吉祥村低保户柳某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后,未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未按规定及时注销柳某低保待遇。2018年8月,王广权在明知柳某在隆昌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情况下,仍为其出具农村低保已取消的虚假证明,致使柳某违规领取低保金5025元。2020年2月,王广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灯塔市铧子镇原镇民政助理周威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周威任灯塔市铧子镇民政助理期间,对农村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造成14名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违规领取低保金25354元;同时对农村低保档案管理不善,导致部分低保档案丢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2019年8月,周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宏伟区曙光镇旭嘉村党支部委员、村经管员许太茂侵吞他人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2月,许太茂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在发放签收单上签了本村村民付某的名字,并将应发放给付某的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占为己有。许太茂到案后如实交代违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纪款项。2019年12月,许太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越到最后越要绷紧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扶贫干部要以案为警、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坚守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自觉担当责任,用心用情帮扶。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从严从实强化监督、全程监督,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辽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