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吸毒可耻,种植、制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周某作为财政局工作人员,竟贩卖毒品,害人害已。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现年40岁的周某,大学本科,系该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有较好的工作单位及收入,其仍不满足于现状,为赚外快则干起了贩卖毒品勾当。2014年1月16日,周某接到王某(另案处理)需购买毒品的电话,并相约见面谈;次日中午1时许,周某与王某按约在该区一家酒店客房里见了面。经协商,双方达成买卖毒品交易,周某拿到王某所给的5000元购毒品款后,走出该酒店门口外,从一名叫啊春(在逃)的人手中取得毒品,随即回到房间,将取得的“冰毒、麻古”毒品交给了王某,共计24.11克。
同年1月20日,周某被抓获归案,从其所租住的酒店房间里搜查出疑似毒品物2小包共重1.98克;并搜查到电子秤1个、吸毒工具“玻璃壶壶”1个、手机2部、笔记本电脑1台。
经鉴定,周某贩卖给王某的冰毒、麻古和从其房间里搜查出的疑似毒品物2包,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