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淮南市政协原主席李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忠违反政治纪律,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书刊入境,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其他单位报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群众纪律,长期与涉黑涉恶人员交往甚密,积极为其站台造势,充当涉黑涉恶“关系网”;违反生活纪律;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搞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李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德不配位、家风不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