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6-24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981℃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巡逻江南管理大队原大队长付连卫、教导员张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和“红包”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2019年春节,付连卫、张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礼品和“红包”礼金。其中,付连卫违规收受8斤茶叶、“红包”礼金4000元,张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4000元。2020年5月,付连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张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江东新区新坑水库管理处原副主任、原党支部书记赖谷浩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赖谷浩多次占用新坑水库管理处防汛工作车,用于个人上下班。2020年5月,赖谷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相关费用。

三、东源县上莞镇新民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国中、原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陈寿耀、原党支部副书记陈志建等3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新民村“两委”通过联席会议决定给村干部发放交通通讯补助、春节加班补助、生活补助、年终补助合计26400元。其中陈国中违规领取5200元、陈志建违规领取5400元、陈寿耀违规领取3400元。2020年4月,陈国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志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寿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均被收缴。

(河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