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廷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07-06 来源:达州市纪委监委 热度:895℃

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廷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四川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达州市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廷杰简历

刘廷杰,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四川安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1月至1986年12月,在部队服役;

1986年12月至1987年8月,转业待安置;

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任阿坝县委组织部主办干事、秘书;

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任阿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1年7月至1992年1月,任阿坝州委组织部副主任干事;

1992年1月至1993年3月,任阿坝州委组织部主任干事;

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阿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

1994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松潘县委副书记;

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

2001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任安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3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乐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3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乐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任资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乐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资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督察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3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6年11月至今,任资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