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资阳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明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其亲属谋取利益,赌博敛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安排出具虚假容积率通知,造成不良影响;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规划、容积率调整,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或资金扶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违规拨付政府扶持资金,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邹明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资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