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山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马山县纪委监委对马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覃宏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覃宏康违反政治纪律,长期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保持密切经济和生活往来,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保护,严重影响党的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压案不办,未按规定对案件线索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覃宏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经马山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马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覃宏康开除党籍处分;由马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