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合浦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传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韩传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韩传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派、两面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欲熏心,罔顾党纪国法,利用职权从事营利活动,长期甘于被不法老板“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直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不良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韩传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韩传福简历
韩传福,男,汉族,1965年11月生,广西合浦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合浦师范学校普通中师专业毕业,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历。
1982.09—1985.07 广西合浦师范学校普通中师专业学习;
1985.07—1985.08 广西合浦县石康中学教师;
1985.08—1991.03 广西合浦县石康中学团委书记(其间:1988.09—1990.06 广西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大专班地理系地理专业学习);
1991.03—1993.10 共青团广西合浦县委农工部部长;
1993.10—1995.10 广西合浦县乌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995.10—1996.10 广西合浦县西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996.10—1998.03 广西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干部;
1998.03—1999.06 广西合浦县党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999.06—1999.11 广西合浦县党江镇党委副书记;
1999.11—2001.06 广西合浦县公馆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98.08—2000.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6.04 广西合浦县公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4—2007.04 广西合浦县公馆镇党委书记;
2007.04—2011.06 广西合浦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06—2012.06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2.06—2016.04 广西合浦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9.09—2012.09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班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2016.04—2016.05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05—2016.08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党组书记;
2016.08至今 广西合浦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中共合浦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北海市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合浦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北海市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