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屯昌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绥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绥东违反政治纪律,提供虚假材料,隐瞒违纪行为,干扰巡视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高档烟酒,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违规接受企业赞助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绥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屯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