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儋州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李昌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昌充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购买、出租、转让政策性住房;违反工作纪律,监管不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混乱,在合作项目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资产无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昌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儋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