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文昌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名烟名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调整容积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学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文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