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陵水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符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符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无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公司违规采购医疗器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符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陵水县纪委监委)